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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人(2008)38号“关于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精神,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参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的普及性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后五年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自2007年开始,上海市人事局要求三年内完成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截至今年四月底,我院共计324人应该参加该项培训,2007年11月23日已经有67人参加了第一批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尚有257人应接受培训。为此人事处于5月23日、6月 6日两个周五下午举办了第二期知识产权知识培训。为便于组织、管理和培训,结合学院教学、管理的实际,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此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邀请了上海政法学院蒋坡教授主讲。蒋教授以大量生动、精彩的实例,以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解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知识产权的分类及特点、专利的特点及申请等许多与我们教职工尤其是教师紧密相关的知识,使大家通过短短的两次培训,基本了解了知识产权,增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培训后,大家还认真参加了相关的测试,进一步加深了对培训知识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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